创优消费环境、激发消费活力 山东荣成市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宣传贯彻活动
发布者:中国食品报客户端
时   间:2024-04-22 13:30

中国食品报客户端讯 为广泛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增强网络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,营造安全、放心的消费环境。近日,荣成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即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宣传贯彻活动。《条例》于今年3月15日颁布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,条例从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、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、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、规范消费索赔行为、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等方面有新的调整。

一、开展专题培训

为了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,荣成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题培训活动,为工作中执法人员依法受理举报投诉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,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查处违法侵权行为的能力。《条例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,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,如:完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、治理大数据“杀熟”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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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

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,畅通消费投诉渠道,普及消费维权知识,荣成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志愿者在新庄社区、大润发商圈,开展消费维权“进社区”“进商圈”普法宣传志愿活动。现场发放宣传资料,为消费者提供面对面宣传咨询服务,并对新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进行宣传解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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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下一步,荣成市市场监管局将以《条例》颁布实施为契机,开展《条例》宣传“五进”普法活动。同时,聚焦民生痛点、社会焦点、产业堵点,对系统内局、所两级执法人员进行《条例》业务培训,进一步强化《条例》应用执法效果,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。林涵  刘家东

编辑:于淑真

责编:任国伟

审核:李松

来源:中国食品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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